9月1日起,臨沂督導頭盔佩戴情況
騎電動車不戴頭盔將影響文明單位創建測評瑯琊新聞網訊 25日,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新聞通氣會,集中宣傳解讀全市加強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管理的具體內容。
據悉,為扎實做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入推進“一盔一帶一反光衣”安全守護行動,提升廣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央文明委發布的《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2021版),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等活動,本著公安機關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執法理念,臨沂公安交警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加強全市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管理整治勸導工作。
新聞通氣會上通報了市文明辦、市公安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管理的通知》。闡釋了全市加強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管理工作背景,就加強全市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管理整治勸導工作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民警就如何正確佩戴頭盔進行了演示。
◎政策解讀
小頭盔 大文章
“頭等大事”意義非常
首先,佩戴安全頭盔最大的目的就是為了安全。根據統計,全市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致死致傷的比例約占全部事故的三分之一,如果佩戴了安全頭盔,就能明顯降低頭部、腦部的損傷風險。佩戴頭盔關鍵時刻可以保命,重傷可以變成輕傷。
同時,根據中央文明委發布的2021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要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其中新增的一項重要評價指標就是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頭盔佩戴率要不低于70%。另外,公安部面向全國部署的“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文明暢通提升行動等,都將70%的頭盔佩戴率作為一項重要評價指標。
因此,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既是大家出行期間人身安全的“頭等大事”,也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標志。
“遞進式智慧勸導”8月30日啟動
推行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頭盔這項工作,是根據上級事故預防要求和助力文明城市創建作出的重要舉措,其最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而這項工作中的重點在于勸導,因為群眾佩戴積極性不高,特別是夏季氣溫高,群眾不愿佩戴頭盔,所以勸導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首先,市文明辦與市公安局聯合發文,將此項工作作為政府行為和民生工程,明確了各級各部門在宣傳引導、行業監管、社會共治等方面的職責任務和措施,旨在通過全社會、全領域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和佩戴頭盔的自覺性。
其次,公安交警部門開展的智慧勸導。組織研發了智慧勸導手機程序,做到全員熟知、全警應用,根據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次數,設置教育引導措施,實現“說理式、遞進式”教育勸導,遞進式智慧勸導將于8月30日在城區正式啟動。不戴安全頭盔第一次被勸導,要求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關注“臨沂交警”微信公眾號并閱讀市文明辦和交警支隊聯合發出的《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倡議書》;第二次被勸導,要求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在微信朋友圈轉發倡議書;第三次被勸導,要求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現場觀看5分鐘交通安全警示視頻,參加10分鐘文明交通志愿服務。同時利用勸導小程序對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過往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進行文明勸導,督促正確佩戴頭盔。對不規范佩戴的,予以糾正,直至駕乘人員規范佩戴安全頭盔方放行。
三是推進社會共治。充分調動各職能部門、各行業工作積極性,發動企事業單位、社區、學校、醫院、商場等重點場所社會治安力量,加強責任區域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頭盔的教育勸導工作,實現不戴頭盔人員不能出入重點場所的治理效果,通過多方發力、源頭管控、社會共治,盡快實現“滿城盡戴安全盔”的工作目標。
根據通知要求,9月1日起,市文明辦、市公安局將聯合開展督導活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安全頭盔佩戴落實不到位的,一律予以通報;社區、村、小區、民營企業落實不力的,通報到所在的鄉鎮(街道)和縣(區)政府、管委會。頭盔佩戴情況將納入文明單位、文明社區、文明村鎮管理和文明城市創建月測評。
社會各界共同推進有哪些具體措施?
通知對全市各行各業各部門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全市范圍內所有學校教職員工和駕乘電動自行車的學生及接送學生家長,駕乘電動自行車要佩戴安全頭盔;農貿(集貿)市場從業人員駕乘電動自行車要佩戴安全頭盔;所有住宅小區進出人員駕乘電動自行車也要佩戴安全頭盔。全市各企事業單位、各級政府機關辦事機構、各鄉鎮街道社區村居、各商場市場寫字樓等等所有公共場所進出人員駕乘電動自行車都要佩戴安全頭盔。
同時,市場監管部門還將開展執法檢查,加強對安全頭盔銷售行為的監管,嚴防不法商家哄抬物價,推動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開展購買電動自行車送頭盔活動,確保群眾利益不受損。
在此基礎上,繼續深入推進“一盔一帶一反光衣”安全守護行動,積極推進駐地在偏遠鄉鎮、郊區、城鄉接合部等道路照明條件不佳的區域的企業、單位,為夜間出行駕乘電動自行車的相關從業人員配備反光衣,共同努力為廣大市民的出行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免費借用電動自行車安全頭盔怎么辦理?
針對部分群眾購買及佩戴頭盔不積極這一現實情況,市交警支隊推出了“愛心頭盔”發放舉措,其目的是充分調動群眾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的積極性。同時,這項工作也是省公安廳積極推行并在聊城市召開了全省現場會,按照上級要求,結合考察學習成果,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礎上,準備全面開啟免費借用電動自行車安全“愛心頭盔”措施。具體流程是:首先,由城區各交警大隊根據轄區電動自行車出行集中的時段、路段,分析頭盔需求,科學設置點位。然后,由正規頭盔生產企業配送電動自行車安全頭盔,自愿借用的群眾通過手機APP掃碼向廠家支付20元低額押金后,一年時間內免費使用頭盔,也可隨時退還頭盔,領回押金。該流程由公安交警部門監督和配合實施,并已委托公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與“愛心頭盔”推廣企業簽訂協議書,對頭盔質量、產品保險、押金退回、責任義務等敏感問題進行明確規定,保障企業及群眾權益。免費借用的“愛心頭盔”生產企業資質是經過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檢驗認證,符合國家標準,是由ABS料制作的,耐沖擊、強度高。
騎共享電動自行車必須配備安全頭盔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通知督導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必須配備安全頭盔,才能投入運營。市民在掃碼租用共享電動自行車時需要先租借并佩戴好安全頭盔才能騎行。
臨報融媒記者 梅魯生 通訊員 高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