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手術期”是圍繞手術的一個全過程,從病人決定接受手術治療開始,到手術治療直至基本康復,包含手術前、手術中及手術后的一段時間,具體是指從確定手術治療時起,直到與這次手術有關的治療基本結束為止。
便秘是一種(組)癥狀,表現為排便困難和(或)排便次數減少、糞便干硬。排便困難包括排便費力、排出困難、排便不盡感、肛門直腸堵塞感、排便費時和需輔助排便。慢性便秘的危險因素有經濟狀況、文化程度、生活方式、飲食習慣和精神心理因素等。慢性便秘會導致患者生命質量下降,造成明顯的經濟和社會負擔。
手術是慢性便秘的重要治療手段之一,而圍手術期處理是慢性便秘患者手術治療的重要環節。為更好地規范我國慢性便秘圍手術期處理,由中國醫師協會肛腸醫師分會、中國醫師協會肛腸醫師分會肛腸疾病專家委員會和中國醫師協會肛腸醫師分會臨床指南工作委員會共同發起、召集國內本領域專家成立工作小組,聯合制定《慢性便秘圍手術期處理中國專家共識》(2021年版)。
該共識將魯南制藥的戰略產品順益舒®首薈通便膠囊納入其中,為臨床專家提供更多中成藥選擇。
病癥結合,分期辨證
便秘多由飲食不節、情志失調、年老體虛、病后、產后、藥物等因素所致,其病位在大腸,與肺脾腎肝相關。
中醫辨證施治,燥熱內結于腸胃者,屬熱秘;氣機郁滯者,屬氣秘;氣血陰陽虧虛者,為虛秘;陰寒積滯者,為冷秘或寒秘。
基本病機分為虛實兩端。治療原則實者以祛邪為主,宜瀉熱、通導;虛者以扶正為主,當益氣溫陽滋陰。邪去正盛則大便通,忌一味運用瀉下藥使得正虛邪戀、津傷腸燥加重便秘。
共識推薦,腸道管理
順益舒®首薈通便膠囊獲2021年版《慢性便秘圍手術期處理中國專家共識》所推薦,這也是繼《肛門良性疾病圍手術期排糞管理專家共識2020》《慢性便秘診療進展》《精編結直腸肛門外科常見疾病臨床診療路徑》等權威書籍后又一力薦,共識對順益舒®首薈通便膠囊在慢性便秘圍手術期中藥調理中的重要作用給予高度肯定。
《慢性便秘圍手術期處理中國專家共識》(2021版)原文
中醫中藥調理(推薦等級:推薦):
中醫中藥的調理,對降低手術并發癥、提高手術療效具有很好的效果。術后患者腸道功能恢復需要一定時間,遵從辨證論治、注重調整臟腑,以中藥、針灸、推拿等協同的治療方式進行調理,特別是對于術后便秘癥狀改善欠佳患者,可服用具有標本兼治的中成藥,如“首薈通便膠囊”等。
該共識的發布為慢性便秘圍手術期處理的辨證施治提供了新的循證醫學證據,同時針對慢性便秘圍手術期所關注的術前評估、術前準備、術時選擇、術后處理及術后隨訪等臨床問題給出了詳細的推薦,同時展現出中醫中藥的調理,對降低手術并發癥、提高手術療效具有很好的效果。
為何順益舒®首薈通便膠囊擁有如此魅力,獲諸多指南、共識力薦?下面我們來看看其獨特之處。
1.最佳配比,道地藥材
順益舒®首薈通便膠囊源于國醫大師經驗方,是由魯南厚普制藥有限公司改進的優秀中藥品種,中華中醫藥學會肛腸分會會長田振國教授對順益舒®首薈給予了高度評價。他指出,順益舒®首薈配方科學,攻補兼施,以補為主,調節五臟增加人的功能排泄動力,臨床療效好。
人參、蘆薈為君藥,大補元氣,清肝熱益氣生津;何首烏、阿膠為臣藥,滋陰潤燥,養血潤腸;枸杞、決明子、白術、枳實共為佐藥,瀉熱行滯通便,補氣滋陰潤腸;枳實又為使藥,引藥入經,直達大腸腑。
中華中醫學學會肛腸分會前會長田振國教授
點評順益舒®首薈通便膠囊
中華中醫藥學會肛腸分會副會長趙寶明主任認為全方補不留滯,瀉不傷正,作用于脾胃,使中焦脾胃恢復升清降濁的正常功能。適用廣泛,對氣陰兩虛的中老年人、長期臥床、腫瘤術后患者等人群效果顯著。
順益舒®首薈通便膠囊精選道地藥材,長白山林下參、寧夏枸杞等,質量保障,療效確切、安全可靠。
2.現代藥理學優勢
現代藥理學研究順益舒®首薈通便膠囊的作用,發現順益舒®首薈以多種機制發揮作用,全面改善腸道狀況。
提升胃腸動力:增加腸道細胞內三磷酸腺苷(ATP)的合成,為細胞直接供能;促進腸道細胞線粒體的修復;
抗炎,減少并發癥:順益舒®首薈通便膠囊通過影響腸道細胞內的硫化氫代謝水平,進而調控腸道組織動力學、緩解腸道炎癥及氧化應激水平,發揮促排便作用;參與長鏈脂肪酸的代謝,長鏈脂肪酸轉化為短鏈脂肪酸,具有抗炎作用;
修復腸道,快速康復:順益舒®首薈通便膠囊可以修復結腸黏膜層上皮細胞的完整、排列整齊和規則;維持杯狀細胞的完整;減少或消除炎性細胞的浸潤;維持肌層和外膜的正常。順益舒®首薈通便膠囊對于Cajal間質細胞具有明顯的促增殖作用,從而起到加強胃腸道動力的作用;
促進腸液分泌:鈉/鉀離子轉運ATP酶αl蛋白(ATP1A1)抑制劑;修復受損的腸液分泌細胞。
參考文獻:
[1]黃忠誠.慢性便秘圍手術期處理中國專家共識(2021版)[J]. 中華胃腸外科雜志,2021,24(12):1035⁃1040.
[2]付曦,張敏余朝萍.首薈通便膠囊治療腹腔鏡術后腹脹的療效觀察[J].藥物評價研究,2021,44(2):394⁃397.